第1章 集合与常用逻辑用语:核心知识点大纲
学习主线
本章由两条主线组成:
- 集合语言:用集合明确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,包括集合的含义、表示、关系、运算和有限集合元素个数。
- 逻辑语言:用逻辑用语准确表达和判断数学命题,包括充分条件、必要条件、充要条件、全称量词、存在量词以及命题的否定。
学习时要形成一条基本路径:
研究对象 -> 集合表示 -> 集合关系 -> 集合运算 -> 逻辑判断与命题表达1.1 集合的概念
1. 集合与元素
- 元素:研究对象统称为元素。
- 集合: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做集合,简称集。
- 通常用大写字母 表示集合,用小写字母 表示元素。
2. 集合中元素的三个特征
- 确定性:给定一个集合,一个对象是否属于这个集合必须是确定的。例如“ 到 之间的所有偶数”能组成集合,“较小的数”不能组成集合。
- 互异性:集合中的元素不能重复出现。
- 无序性:集合只关心元素本身,不关心列举顺序。例如
3.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
- 若 是集合 的元素,记作
- 若 不是集合 的元素,记作
4. 常用数集
| 数集 | 含义 | 记号 |
|---|---|---|
| 自然数集 / 非负整数集 | ||
| 正整数集 | 或 | |
| 整数集 | 全体整数 | |
| 有理数集 | 全体有理数 | |
| 实数集 | 全体实数 |
5. 集合相等
两个集合的元素完全相同,就称这两个集合相等,记作
判断集合相等时只看元素是否相同,不看元素顺序,也不看元素是否重复写出。
6. 集合的表示方法
自然语言
直接用文字描述集合,例如“地球上的四大洋组成的集合”。
列举法
把集合中的元素一一列举出来,并用花括号括起来。例如:
列举法适合元素个数有限且容易列出的集合。
描述法
用集合中元素的共同特征表示集合。一般形式为:
也可以写成:
其中:
- 表示元素 所在的范围。
- 表示元素 满足的共同特征。
例如:
表示所有小于 的实数组成的集合。
奇数集可以表示为:
有理数集可以表示为:
如果上下文中元素范围已经明确,可以省略范围。例如:
可以简写为:
7. 表示集合时的易错点
- 花括号 表示集合,不能随意省略。
- 表示“元素属于集合”,不能用于集合与集合之间的包含关系。
- 列举法中重复元素只算一次。
- 描述法必须写清楚元素范围和满足条件。
- 描述法中的竖线 读作“使得”或“满足”。
1.2 集合间的基本关系
1. 子集
对于两个集合 ,如果集合 中任意一个元素都是集合 的元素,就称 是 的子集,记作:
也可以说 包含 ,记作:
符号含义:
2. 集合相等与子集的关系
若
则
也就是说,证明两个集合相等,常用“两边互相包含”的方法。
3. 真子集
如果
并且存在元素 ,但 ,则称 是 的真子集,记作:
也可以说 真包含 。
4. 空集
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,记作:
规定:
即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。
5. 子集关系的基本性质
- 任何集合都是它本身的子集:
- 子集关系具有传递性:
6. 元素属于集合与集合包含集合的区别
| 关系 | 符号 | 两边对象 | 示例 |
|---|---|---|---|
| 属于 | 左边是元素,右边是集合 | ||
| 包含于 | 两边都是集合 |
注意:
与
含义不同,但当 时,通常有 。
7. 子集个数
含有 个元素的集合:
- 子集个数为 。
- 真子集个数为 。
- 非空真子集个数为 。
例如集合 的所有子集是:
其中真子集是:
1.3 集合的基本运算
1. 并集
由所有属于集合 或属于集合 的元素组成的集合,称为 与 的并集,记作:
定义:
关键词:“或”表示至少属于其中一个集合,可以同时属于两个集合。
常用性质:
2. 交集
由所有既属于集合 又属于集合 的元素组成的集合,称为 与 的交集,记作:
定义:
关键词:“且”表示同时属于两个集合。
常用性质:
3. 并集与交集的关系
对任意集合 ,有:
若 ,则:
反过来也常用于判断包含关系:
4. 全集
如果一个集合含有所研究问题中涉及的所有元素,则称它为全集,通常记作:
全集会影响补集,也会影响某些方程或不等式的解集。
例如方程
在有理数范围内的解集是:
在实数范围内的解集是:
5. 补集
设全集为 ,对于集合 ,由 中不属于 的所有元素组成的集合,称为 相对于全集 的补集,记作:
定义:
常用性质:
6. 有限集合中元素的个数
含有限个元素的集合叫做有限集。有限集合 中元素的个数记作:
例如:
两个有限集合的元素个数公式:
理解:直接相加会把公共元素重复计算一次,所以要减去交集中的元素个数。
三个有限集合的元素个数公式可作为拓展掌握:
7. 集合运算的学习重点
- 做区间集合运算时,优先画数轴。
- 做实际问题时,先定义集合,再翻译题意。
- “至少一个”常对应并集。
- “同时满足”常对应交集。
- “不属于”常对应补集。
- 有限集合计数时,要特别注意公共部分是否被重复计算。
1.4 充分条件与必要条件
1. 命题
可以判断真假的陈述句叫做命题。
- 判断为真的命题叫真命题。
- 判断为假的命题叫假命题。
很多数学命题可以写成:
若 p,则 q其中:
- 是条件。
- 是结论。
2. 推出关系
如果“若 ,则 ”是真命题,表示由 可以推出 ,记作:
如果“若 ,则 ”是假命题,表示由 不能推出 ,记作:
判断一个推出关系为假,常用方法是举反例:找到一个满足 但不满足 的对象。
3. 充分条件
若
则称 是 的充分条件。
理解:
p 成立足以保证 q 成立。例如,若“四边形的两组对边分别相等”,则“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”。所以“两组对边分别相等”是“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”的充分条件。
数学中的判定定理通常给出某个结论成立的充分条件。
4. 必要条件
若
则称 是 的必要条件。
理解:
如果 q 不成立,那么 p 一定不成立。例如,若“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”,则“四边形的两组对角分别相等”。所以“两组对角分别相等”是“四边形是平行四边形”的必要条件。
数学中的性质定理通常给出某个对象必须满足的必要条件。
5. 充要条件
如果
即
则称 是 的充分必要条件,简称充要条件。
此时也说:
p 与 q 互为充要条件。6. 四类条件关系的判定
| 推出关系 | 是 的什么条件 |
|---|---|
| ,且 | 充分不必要条件 |
| ,且 | 必要不充分条件 |
| ,且 | 充要条件 |
| ,且 | 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 |
7. 原命题与逆命题
原命题:
逆命题:
判断充要条件时,必须同时判断原命题和逆命题的真假。
8. 用集合理解充分、必要、充要
设
则:
因此:
- 若 ,则 是 的充分条件, 是 的必要条件。
- 若 ,则 是 的充要条件。
9. 几何命题中的逻辑关系
几何知识可以按逻辑关系整理:
- 定义:通常给出充要条件。
- 判定定理:通常给出充分条件。
- 性质定理:通常给出必要条件。
以“两个三角形相似”为例:
- 三边成比例、两边成比例且夹角相等、两角分别相等,都是三角形相似的充分条件。
- 两个三角形相似时,对应角相等、对应边成比例、周长比等于相似比、面积比等于相似比的平方,这些都是相似三角形的必要条件。
- 某些判定条件和性质条件互相推出时,可以形成等价定义,也就是充要条件。
10. 充分必要条件的证明方法
证明“ 是 的充要条件”,通常分两步:
- 证明充分性:
- 证明必要性:
例如证明“ 是直线 与圆 相切的充要条件”,要分别证明:
- 若 ,则直线 与圆 相切。
- 若直线 与圆 相切,则 。
1.5 全称量词与存在量词
1. 含变量的语句与命题
含有变量的语句,如果没有限定变量范围,通常不能判断真假,因此不一定是命题。
例如:
在未说明 的取值范围和量词时,不能判断真假。
加入量词后可以成为命题,例如:
这个命题是假命题。
2. 全称量词
“所有的”“任意一个”“每一个”“一切”等表示全称量词,符号为:
全称量词命题的一般形式:
读作:
对集合 M 中任意一个 x,p(x) 成立。3. 判断全称量词命题真假
要证明
是真命题,需要证明集合 中每一个元素都满足 。
要证明它是假命题,只需找到一个反例:
例如“所有素数都是奇数”是假命题,因为 是素数,但 不是奇数。
4. 存在量词
“存在一个”“至少有一个”“有些”“有的”等表示存在量词,符号为:
存在量词命题的一般形式:
读作:
存在集合 M 中的元素 x,使 p(x) 成立。5. 判断存在量词命题真假
要证明
是真命题,只需找到一个例子,使 成立。
要证明它是假命题,需要说明集合 中没有任何元素满足 ,也就是证明:
例如“存在一个实数 ,使 ”是假命题,因为:
所以方程无实根。
6. 命题的否定
对一个命题进行否定,可以得到一个新命题,叫做原命题的否定。
一个命题和它的否定:
- 不能同时为真。
- 不能同时为假。
- 必定一真一假。
7. 全称量词命题的否定
全称量词命题:
它的否定是存在量词命题:
语言转换:
所有都满足 -> 存在一个不满足
任意一个都满足 -> 至少有一个不满足
每一个都满足 -> 有一个不满足例如:
的否定是:
8. 存在量词命题的否定
存在量词命题:
它的否定是全称量词命题:
语言转换:
存在一个满足 -> 任意一个都不满足
至少有一个满足 -> 所有都不满足
有些满足 -> 没有一个满足例如:
的否定是:
9. 否定不等式的常见对应
| 原条件 | 否定 |
|---|---|
10. 省略量词的“若 p,则 q”命题的否定
很多“若 ,则 ”的数学命题其实省略了全称量词。例如:
若 x>1,则 2x+1>5。完整形式是:
它的否定不是“若 ,则 ”,而是:
一般规律:
等价于:
全章核心符号表
| 符号 | 含义 |
|---|---|
| 属于集合 | |
| 不属于集合 | |
| 空集 | |
| 是 的子集 | |
| 是 的真子集 | |
| 与 相等 | |
| 与 的并集 | |
| 与 的交集 | |
| 在全集 中的补集 | |
| 有限集合 的元素个数 | |
| 可以推出 | |
| 不能推出 | |
| 与 互相推出 | |
| 全称量词,表示“任意”“所有” | |
| 存在量词,表示“存在”“至少有一个” | |
| 命题 的否定 |
全章易错点汇总
- 把元素关系 和集合关系 混用。
- 忘记空集 是任何集合的子集。
- 误以为 与 相同;前者没有元素,后者有一个元素。
- 用列举法时重复写出的元素不能重复计算。
- 做描述法时漏写元素范围,例如漏写 或 。
- 求补集时忘记先确定全集 。
- 把并集中的“或”误解为“只能二选一”;数学中的“或”通常允许同时满足。
- 把交集中的“且”漏掉,导致公共部分判断错误。
- 判断充分必要条件时只判断一个方向,忘记判断逆命题。
- 把判定定理和性质定理混淆:判定定理多用于证明“是”,性质定理多用于推出“必有”。
- 否定全称量词命题时,只否定结论却忘记把 改为 。
- 否定存在量词命题时,只否定结论却忘记把 改为 。
- 否定“若 ,则 ”时,应写成“存在 成立但 不成立”的情况。
复习自测清单
- 能说明集合中元素的确定性、互异性、无序性。
- 能正确使用 。
- 能用自然语言、列举法、描述法表示同一个集合。
- 能判断两个集合之间是相等、包含、真包含还是无包含关系。
- 能写出有限集合的所有子集,并计算子集个数。
- 能熟练求并集、交集、补集。
- 能用 Venn 图或数轴辅助解决集合运算问题。
- 能用 公式解决两个集合的计数问题。
- 能判断 是 的充分不必要、必要不充分、充要、既不充分也不必要条件。
- 能用集合包含关系解释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。
- 能识别全称量词命题和存在量词命题。
- 能判断含量词命题的真假。
- 能正确写出全称量词命题和存在量词命题的否定。
- 能正确否定省略全称量词的“若 ,则 ”命题。